陽光基金會專案經理 賴秀雯
這天小麗開心的打電話給社工,說開始工作後,自己終於領到薪水可以繼續治療臉上的血管瘤,社工在恭喜之餘提問:「那你有跟老闆提到以後需要請假看醫生嗎?如果老闆不准假怎麼辦?還有,你知道如何跟公司請病假才符合程序嗎?你知道請病假扣薪水怎麼算嗎?」
聽著小麗在電話那頭大叫一聲:蝦米~為什麼要先跟老闆說啊?
社工笑著說:在治療前不僅做好心理的預備,也需要了解公司請假的相關規定,才能掌握自己病假治療的相關權益啊!就讓我來說給你聽,要注意那些事情吧!
Q1:請假不是我自己的事嗎?病假治療的相關權益是什麼?
請假確實是自己的事,不過因為小麗剛到職,沒有特休假,若不是使用例假日或休息日時,只能在工作日請病假,而且治療可能會依照醫生建議頻率,不只一次,那就會需要事先讓老闆知道,進一步與老闆協商,讓老闆與同事可以提早預備工作調整來因應,才能不影響工作,為自己留下好印象喔!
《說明》
根據勞基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到職6個月以上,才有特休假。
例假日或休息日相關規定,請參考勞基法第36條。
Q2:老闆可以拒絕我請病假嗎?
根據規定當勞工有病假需求,可向雇主提出申請,雇主是不得拒絕的,而勞動部也提醒:病假或生理假等法定原因之請假,旨在保障勞工之勞動權益,雇主應確實遵守規定,不可用「要求勞工當日親持證明請假」、「要求先請特別休假」等手段刁難。
《說明》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以請普通傷病假。
Q3:請假時,必須依照公司規定來請假喔! 雖然雇主不能拒絕小麗的病假申請,但是依法小風也要依循公司的工作規則請假才行,例如:如何請假?可以口頭請假嗎?是否須出示相關證明?一定要診斷證明書嗎?醫療費用收據可以嗎? 若病假無法出示相關資料證明,就要以事假來申請了。每個公司有其工作規則需要遵行。因此,建議小麗在決定請病假時,務必事先確認公司的請假規則,妥善處理好細節,才能避免只怕萬一的事發生喔!
《說明》
《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規定: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說清楚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因此,無論是事前或是事後補請病假,但是,勞工的義務則是要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勞動部函釋說明:只要提出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即可,包含診斷說明書、門診醫療收據均可作為請假之依據。
依勞動基準法第70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請假等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請假等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約定。資料來源:台北市勞動局常見問答
Q4:病假可以請多久?休養算病假嗎?
小麗的治療頻率需要每兩個月就進行一次雷射,另外,小麗也期待術後可以多請幾天假在家照顧雷射後的皮膚,但病假可以請多久?若是休養,可以請病假嗎?根據規定未住院的情況下,1年內病假合計不能超過30天,另外,特別留意的是,女性若1年申請超過3天的生理假,超過的部分也會併入30天的病假計算,所以,如何不耽誤治療又在30天病假內有效利用,就需要好好規劃囉!再者,修養能請病假嗎?要怎麼請呢?這部分就要看各公司規定,有些明確要求診斷證明書要寫宜休養,以及建議休養的天數才可通過,有些是有註明宜休養即可,有些則是只要有單據或診斷書就好,總而言之,就是提早與公司溝通與確認,準沒錯!!
《說明》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有2種狀況
情況 | 請假天數規定 |
一般病假 | 未住院,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 |
住院 | 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
一般病假與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Q5:請病假會扣薪水,或影響全勤獎金嗎?
社工特別提醒小麗,病假也不是能隨興的想請就請呢!因為病假依規定是會扣半薪的,因此,究竟要請幾天假要好好考量喔!另外,是否會影響考績,由於勞基法「並沒有明文規定勞工請普通傷病假時雇主不可以扣全勤」,因此,究竟會不會影響全勤,則要看勞工與雇主的契約如何約定,請假前務必跟公司詢問清楚喔!至於扣半薪怎麼算?
舉例來說,如以30天為基準,而員工月薪 30,000元,請病假1天,則當日病假工資折半為 500 元(30,000 ÷ 30 ÷ 2=500),該月薪資就是30,000元-500元=29,500元囉!
《說明》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給予半薪,超過30日門檻後,則沒有薪水,也就是在30天內,病假扣薪幅度為50%,但如果病假超過30天,雇主不用給付延長病假薪水給勞工,等於是留職停薪,包含因住院的1年病假。
社工說到這,小麗擔心的說,我面試時忘記跟老闆說日後治療可能需要請假的事,之後老闆會不會不讓我請假啊!?
Q6:如果雇主不讓我請假怎麼辦?
若是雇主違反規定不讓小麗請假,那就可依管道進行申訴喔!不過,申訴前,應預備好相關資料與證據,例如請假的Mail等,向各縣市的勞工主管機關進行申訴,而各縣市有其不同的申訴管道與流程,請上網或致電了解。
《說明》
依法雇主不得以不當程序刁難,違法者可予處罰,勞工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依勞基法第79條第三款:可處新台幣2萬至30萬之罰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申訴管道:各縣市的勞工主管機關,也可參考勞工陣線整理的6都申訴資訊
Q7:如果小麗不是全職員工,也可以請假嗎?
當然囉!即使是部分工時的勞工,也受勞基法保障的,一定可以請病假,病假期間之工資也是半薪喔!
《說明》
依《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規定,部分工時的勞工也享有請病假的權利。
病假時數這樣算:按勞工每週平均工作時數,除以40小時,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勞工請假規則規定未住院為30天)後,再乘以8小時,而相同的。
舉例來說,若每週平均工時為20小時,則以20小時/40小時=0.5
0.5X30天X8小時=120小時
Q8:小麗表示自己很猶豫是否要請病假治療因為擔心請假會影響工作跟同事,怎麼辦?
在還不清楚公司規則,以及與同事間尚未培養合作習慣時,小麗會有這樣的擔心確實難免。不過,勞工依法有請假的權利,只要根據公司規定的工作規則完成請假程序,基本上沒有問題的喔!
另外,根據其他病友的經驗,建議小麗在就職前、轉換單位後,或者提早於請假前,即可讓老闆知道未來會有固定頻率的治療計畫,讓老闆與同事能夠提前預備工作調整,即能將影響降到最低。
另外,也可考量到職後滿半年以上的特休假與病假搭配使用,重點是提前與公司溝通、作好規劃,不僅能繼續治療,也可獲得適度休息,好好照顧自己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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